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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教育学院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

发布人:admin_jixujiaoyu 发布日期:2014-03-26

 

根据原国家教委(88)教学司字057号文件关于“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遗失后,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,学校查有实据者可开具毕业证明书,不能补发毕业证书。”的有关规定,特制订我院毕业证书遗失的处理办法。

1、学生毕业证书遗失后,本人向学生科提交申请,经审核,查有实据,同意办理毕业证明书。

2、补办“毕业证明书”需交免冠、正面2寸照片一张。

       办理时间为每年的7月(以当年毕业生办理证书的时间为准)。